德阳裕兴公共交通有限责任公司2024年度员工商业补充险选定保险业务承保机构变更公告
各潜在投标人:
因本次招标需要,现对询比文件进行更正,更正内容如下:
原第一章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:须具备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《保险许可证》,业务范围须涵盖财产保险。允许总公司授权其分公司、或其分支机构参加本项目投标,但只能是一个投标人身份,应提供授权文件;更正为:须具备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《保险许可证》。允许总公司授权其分公司、或其分支机构参加本项目投标,但只能是一个投标人身份,应提供授权文件;
原第五章承诺函:须具备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《保险许可证》,业务范围须涵盖财产保险。允许总公司授权其分公司、或其分支机构参加本项目投标,但只能是一个投标人身份,应提供授权文件;更正为:须具备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《保险许可证》。允许总公司授权其分公司、或其分支机构参加本项目投标,但只能是一个投标人身份,应提供授权文件;
原第六章综合比较明细表:需提供《川金监办便函〔2023〕63号附件2:2023年上半年四川保险消费投诉情况统计表(财产险公司)》截图、提供《德银保监便函〔2023〕124号附件》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,未提供或提供不符合以上要求的不得分。更正为:需提供《川金监办便函〔2023〕63号》截图、提供《德银保监便函〔2023〕124号附件》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,未提供或提供不符合以上要求的不得分。
其他内容不变,由此带来的不便,深感歉意。